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430122 证券简称:中控智联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全文条款序号 根据修订后顺序相应调整条款序号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 1 条 为维护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非上市公众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司监管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
称“《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 第 2 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他有关规定,由北京中控智联科技有限由北京控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变更登记为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 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 7 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 10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 11 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 第 14 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式。
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 13 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 16 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股票时,
批准该次发行股票事宜之股东会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享有优
先认购权,但本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
会决议认定股东享有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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