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430119 证券简称:鸿仪四方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鸿仪四方辐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将“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统一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鸿仪四方辐射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鸿仪四方辐射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员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
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鸿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仪四方辐射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鸿 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仪四方辐射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立。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在中关村
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转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人。 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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