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430111 证券简称:北京航峰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章程必备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有关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有 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订 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订本
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 第二条 北京航峰科伟装备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 司法》的相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 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北京市海
发起设立。 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航峰科伟 业法人营业执照。
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航峰科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 伟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村东路 18 号财智国际大厦 C 座 306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
室。 关村东路 18 号财智国际大厦 C 座 30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室。
4336.209 万元。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4336.209 万元。
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公司。
人。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人。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约束力。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本章程的规
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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