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2
公告编号:2023-027
证券代码:430099 证券简称:清北芯片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票定向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2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清北芯片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相关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了相关公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出具《关于对北京清北芯片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313 号),经自律审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的股票定向发行要求。
2023 年 5 月 19 日,因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即将满 12 个月授权失效,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3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等议案,重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二、公司终止本次发行的原因
公司上述股票定向发行相关公告发布后,尚未启动认购程序,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第 3.5.3 条规定:挂牌公司取得
公告编号:2023-027
同意定向发行的函后,在 12 个月内完成缴款验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第 7.3.3 条规定:挂牌公司在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定向发行的函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有效期截止日前未完成缴款验资的,本次股票发行自动终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有效期已截止,本次发行符合前述自动终止的规定,已自动终止。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终止发行,不涉及违约赔偿问题,不涉及向认购对象退还认购款项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因上述事件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清北芯片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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