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430097 证券简称:赛德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被执行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刘俊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刘冬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财务总监
执行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5)京 0107 执 2017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3 月 4 日
案号:(2025)京 0107 执 201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信息来源: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6 年 4 月 14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6-011
该案件为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披露《关
于公司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入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披露《名下资产将被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4)。现对该执行案件的进展补充披露如下: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具体情况为: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在 2023 年 11 月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京直(2023)短期字第 202322-2 号,借款本金 300 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在 2023 年 11 月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京直(2023)短期字第 202322-3 号,借款本金 400 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在 2024年 6 月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京直(2023)短期字第 202322-
4 号,借款本金 300 万元;以上借款合计 1000 万元。同时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
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签署了《委托保证合同》,公司委托担保公司为公司在银行所负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俊才、刘冬梅与担保公司于该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条款。
鉴于公司经营相对困难,未能及时偿还银行的借款,故担保公司向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 10,057,542.00 元。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名下资产将被法院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中进入拍卖流程的公司名下资产:北京市石景山区
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6 层 701、702、703、705、706、707、716 的 7 套房
产因法定时间内没有拍出,现已进入变卖环节,变卖时间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
10:00 止:
变卖标的:
1、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6 层 701、702、703、705、
706、707,该 6 套房产合计评估价值为:1076.12 万元,变卖价为:6,026,272元,竞拍保证金 60 万元,增价幅度:1 万元。
2、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8 号楼 6 层 716,该房产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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