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430097 证券简称:赛德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 日,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
司董事会会议决策的科学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和《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公告编号:2025-035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
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议事规则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
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
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挂牌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章 董事会的召开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
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公告编号:2025-035
第十条 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
(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