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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6:32:36 股吧网页版
赛德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高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430097 证券简称:赛德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赛德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高管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刘俊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刘冬梅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财务负责人

执行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津 0319 民初 14870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案号:(2024)津 0116 执 3177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5 月 23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被告贵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民

公告编号:2025-028

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编号为 MSFL-2023-3-0130-H-001-XW 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剩余未付租金 3,210,000 元,留购价款 100 元;

二、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被告贵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前支付 50,000 元,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50,000 元,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7 月每月 20 日前支付原告 50,000 元,于 2025 年 8 月至 2026 年 2
月每月 20 日前支付原告 330,000 元,2026 年 3 月 20 日前支付原 300,000 元、留
购价款 100 元;

三、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被告贵州唯特高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欠付原告违约金 23,360 元(以逾期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五计算,第 14 期租金 160,000 元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119 天,第 15 期租金 160,000 元自 2024 年 6 月 14 日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88 天,第 16 期租金 160,000 元自 2024 年 7 月 14 日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58 天,第 17 期租金 160,000 元自 2024 年 8 月 14 日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
27 天,以上合计 160,000 元*0.0005*292 天=23,360 元)、案件受理费 16,257.5
元(系减半收取)、保全费 5,000 元、律师费 10,000 元,均由被告贵州唯特高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

四、被告刘俊才、刘冬梅、达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贵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如被告贵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本协议第二、三条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意一笔款项,则被告贵州唯特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支付原告逾期违约金(全部未付租金减掉已支付款项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及逾期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发生逾期之后的还款,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未付租金、留购价款、逾期违约金的顺序抵扣;

六、原告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案涉租赁物号:MSFL-2023-3-0130-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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