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43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2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专
项说明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1.上期出具保留意见的影响
上年度贵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调减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 22,320,102.63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 687,878.34 元、留存
收益 22,083,011.42 元、调增资本公积 3,513,514.74 元,调增 2022 年度营业
收入 1,241,505.19 元、调减 2022 年度净利润 1,981,779.98 元。我们实施了
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恰当性,因此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实施了检查、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恰当性,以及对比较报表和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2.立案调查
2024 年 3 月 29 日,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原共同控制人崔振英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
日,尚未收到调查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可能对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一一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确定同辉信息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我们采用抵销前未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绝对值 21,212.28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0.5%取整,由此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06.06 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上述保留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同辉信息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同辉信息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可能对同辉信息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信用减值损失产生重大影响,但是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
同辉信息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经营成果潜在影响。
四、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一)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情况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一)前期会计差错”所述,贵
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调减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收
账 款 22,320,102.63 元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687,878.34 元 、 留 存 收 益
22,083,011.42 元、调增资本公积 3,513,514.74 元,调增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1,241,505.19 元、调减 2022 年度净利润 1,981,779.98 元。我们实施了检查、
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无法判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恰当性,以及对比较报表和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2.立案调查
2024 年 3 月 29 日,贵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戴福昊、原共同控制人崔振英因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收到调查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可能对贵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1.针对企业 2023 年度调整的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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