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6 16:46:08 股吧网页版
星和众工: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6


证券代码:430084 证券简称:星和众工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星和众工设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 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董事、监 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在离职后六
上述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包括公司因 股份,包括公司因派发股份股利、公积派发股份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购买、 金转增资本、购买、继承等而新增的股
继承等而新增的股份。 份。

股份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
转让期限内出质的,质权人不得在限制
转让期限内行使质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 照 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
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 (二)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 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
出建议或者质询; 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 照 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予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转让、赠予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 (五)查阅、复制本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 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一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 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计凭证会计报告; 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
配; 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
(七)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
份; 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 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

规定的其他权利。 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
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