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CAC 关于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CAC 专字[2025] 1533号
CAC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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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 1-2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2024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 3
CAC
CAC 关于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CAC 专字[2025] 1533号
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讯四方”)2024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报告号为 CAC 审字[2025]1159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讯四方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CAC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的要求,中讯四方编制了后附的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资金占用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中讯四方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讯四方 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讯四方实施于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专项说明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4年度中讯四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CAC 金占用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讯四方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说明作为中讯四方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 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 4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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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仅用于出具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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