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控股股东......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通知...... 15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 21
第二节 董事会......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3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4
第一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37
第十三章 附则 ......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44716255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Panpas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立业路 6 号院 2 号楼 1 层 2111
室 ( 昌平示范园),邮政编码:10220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72.5 万元。
第七条 营业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成为商品数字身份管理技术应用领域的领导企业,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品质卓越的信息服务。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防伪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委托加工防伪纸;销售防伪技术产品、防伪纸、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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