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30073 证券简称:兆信股份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涉及独立董事已删除相关内容,具体涉及条款不再列示;
(3)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 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10114744716255J。
第六条 营业期限:自 2002 年 11 月 15 第七条 营业期限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
日至长期。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式。
第十九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7072.5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出资方式及
元,股份总数为 7072.5 万股。公司的发 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起人、出资方式及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
……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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