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30068 证券简称:纬纶环保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纬纶华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节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构,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与关联自然
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
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
(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作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机构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依法披露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
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者股东会授予的
其他应当由董事会通过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
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股东会确定董事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关联交
易、借贷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制定相关制度;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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