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430066 证券简称:ST 南北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南北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南北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5
第三章 股份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股份转让...... 8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股东...... 9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6
第四节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17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董事...... 23
第二节董事会...... 26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监事...... 32
第二节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6
第一节 通知...... 36
第二节 公告...... 37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一节概述...... 37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9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3
第十二章 附则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四条 公司名称:北京南北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1号楼12层12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64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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