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430056 证券简称:中航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5 年 5 月 19 日;
原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自 2025 年 5 月 19 日起,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变更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承销保荐”)。
光大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本公司与光大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
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签订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8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与光大证券签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与
长江承销保荐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均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
《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由长江承销保荐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航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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