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430047 证券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自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金融法院首批审判咨询专家、现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法律合规核心专家、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学会理事、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理事、北京信托法学研究会会长。2022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 董事会 股东大会出
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席次数
任自力 6 6 现场及通讯 全部同意 2
方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历次会议均无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次数 审议事项 会议意见
1、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
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
独立董事专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关
门会议 4 于回购注销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 同意
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
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