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4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兴荣华专字[2026]056 号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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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3-6
关于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兴荣华专字[2026]056 号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飞翔公司”) 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联飞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联飞翔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2024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涉及 2024 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现将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 差错更正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会计差错基本情况
1、合并报表调整主要情况为:
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 2024 年确认的收入、成本存在跨期情况,现按照正确的归属期间进行调整,调整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信用减值损失、存货等报表项目;
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抵销调整错误,涉及无形资产、存货等报表项目。
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北深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错用 25%
税率,现按照正确的税率 15%进行调整,调整了递延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等报表项目。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联飞翔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做账错误,涉及资产处置收
益、管理费用等报表项目。
另经公司梳理,公司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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