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4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淑芬、刘传斌、王希武、崔正朔。
决定书显示,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半年报进行差错更正,其中营业收入调整金额为-101,259,215.73元,净利润调整金额为-27,949,202.83元。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年报进行第一次差错更正,其中净利润调整金额为-445,874,609.04元,期末净资产调整金额为-448,613,610.69元。2025年6月5日,公司再次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年报进行第二次差错更正,其中净利润调整金额为-446,681,789.41元,期末净资产调整金额为-439,356,790.89元。
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错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2.202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4年半年报进行差错更正,其中营业收入调整金额为-40,757,540.09元,净利润调整金额为-2,826,347.96元。
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报存在错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3.2024年以来,公司存在被申请财产保全、重大诉讼、银行账户冻结、不动产被查封、股票停牌进展、办公地址变更等多个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淑芬、财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传斌、财务负责人王希武、董事会秘书崔正朔对其任期内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淑芬、刘传斌、王希武、崔正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