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4 11:13:10 股吧网页版
北京联飞翔科技被出具警示函,涉多起信息披露违规
来源:蓝鲸新闻

K图 430037_0

  蓝鲸新闻1月4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淑芬、刘传斌、王希武、崔正朔。

  决定书显示,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24年8月30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半年报进行差错更正,其中营业收入调整金额为-101,259,215.73元,净利润调整金额为-27,949,202.83元。

  2025年4月30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年报进行第一次差错更正,其中净利润调整金额为-445,874,609.04元,期末净资产调整金额为-448,613,610.69元。2025年6月5日,公司再次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3年年报进行第二次差错更正,其中净利润调整金额为-446,681,789.41元,期末净资产调整金额为-439,356,790.89元。

  公司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错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2.2025年8月28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4年半年报进行差错更正,其中营业收入调整金额为-40,757,540.09元,净利润调整金额为-2,826,347.96元。

  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报存在错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3.2024年以来,公司存在被申请财产保全、重大诉讼、银行账户冻结、不动产被查封、股票停牌进展、办公地址变更等多个事项未及时披露的情况。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淑芬、财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传斌、财务负责人王希武、董事会秘书崔正朔对其任期内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淑芬、刘传斌、王希武、崔正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