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兴荣华专字[2025]098 号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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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3-6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兴荣华专字[2025]098 号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联飞翔公司”) 委托,审核了后附的联飞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联飞翔公司管理层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治理层负责监督联飞翔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报告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上述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联飞翔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
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北京联飞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 年 4 月 28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前期会计差错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期发现,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部分会计处理及财务报表披露存在差错。为更准确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成本、费用情况,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差错更正调整情况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财务数据。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 2023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1)前期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2023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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