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430034 证券简称:大地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司法》有关条款的修
订,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及其他 第二条 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北京市工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北京市工商行政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管理局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工 司。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企业法 商行政管理局签发企业法人执照之日即为
人执照之日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101087187892157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 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资本: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原股东无优先认
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购权。
公司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原股
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并; 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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