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6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430025 证券简称:石晶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7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隋丹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隋丹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7 月 24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院中杰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张营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负责人的职务,为完善公司管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任命隋丹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4-068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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