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430021 证券简称:海鑫科金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
方式设立,并于 2006 年 10 月 11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6633709925Y。
第三条公司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Hisign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四区 4 号楼 6 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038.2 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专业优势,不断开发满足市
场需求的新产品,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公司
股东谋求最大利益,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
出贡献。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部设备;生产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服务;
数据处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销
售。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六条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金额 1 元。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 5395.2467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见下表)。
发起人名称或 持有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
证照号码
姓名 (股) (%) 式
刘晓春 110106196404021251 14382491 26.66% 净资产
于绍钧 110106196301031211 10272420 19.04% 净资产
唐世明 110106196109121217 8217486 15.23% 净资产
盈富泰克创业
440301103127961 7144565 13.24% 净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
朱国平 430105196208051013 4931104 9.14% 净资产
夏冬冰 220103196311143512 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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