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0
北京新松佳和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 份......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 股 东...... 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 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29
第六章 党的组织 ......30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1
第八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 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 ......34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35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三章 附 则 ......42
北京新松佳和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股东。
公司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新松佳和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SiasunElectronic System Co.,LTD
第四条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8号院6号楼10层1001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0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其变更办法同本章程关于董事长的产生及变更规定。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__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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