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2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430010 证券简称:ST 农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保障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权,切实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后人民币伍万元整。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
公告编号:2025-029
起计算。独立董事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或独立董事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贴:
(一)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订时,须由股东会审议。
第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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