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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18:02:12 股吧网页版
海创B5: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400153/420153 证券简称:海创 A5/B5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

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为维护公司利益,开发公司已上诉。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东沙湾已回收未重挂地块土地补助款 3756.40 万元(20 万元
x187.82 亩)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661126.40 元(以本金 3756.40 万元为基
数,按照同期 LPR 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
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东沙湾乌龟山已回收已重挂地块土地补助款 3733
万元(20 万元 x186.65 亩)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657008.00 元(以本金
3733 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 LPR 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
日止,暂计算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根据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
《民事判决书》【(2024)浙 0482 民初 4806 号】,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
院判决被告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
旅游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补助款 37562000 元。

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或“被告”)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 0482 民初 4806 号】)。判决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补助款 37562000 元,
诉讼费 427861 元,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210876 元。
一、本次诉讼的前期公告情况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平湖九龙山游艇湾
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起诉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披露了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或“被告”)收到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即《民事起诉状》所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2023) 浙 0482 民诉前调2243 号】),以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艇湾公司”或“原告”)向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游艇湾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东沙湾已回收未重挂地块土地补助款 3756.40 万元(20 万
元 x187.82 亩)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661126.40 元(以本金 3756.40 万元为基
数,按照同期 LPR 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东沙湾乌龟山已回收已重挂地块
土地补助款 3733 万元(20 万元 x186.65 亩)以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657008.00
元(以本金 3733 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 LPR 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起计算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款
项共计 76212134.40 元。”(详见公告编号:2023-01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原告:平湖九龙山游艇湾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平湖市乍浦镇外山西沙湾(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商业街办公楼 105 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5729430128

法定代表人:李梦强,董事长。

被告: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平湖九龙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7429383139

法定代表人:雍淦钧,执行董事。

第三人: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平湖市当湖
街道东湖大道 38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82YA36142987。

法定代表人:徐成校,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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