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9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400153/420153 证券简称:海创 A3/海创 B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变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拍卖、变卖标的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旅业国际”)持有
的公司 B 股 93,355,175 股及孳息,该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16%,
占该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 100%。
本次拍卖事项因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书,该拍卖已撤回。一、本次司法拍卖、变卖的前期公告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所持公司
股份被司法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3-006),于 2023年 5 月 22 日发布了《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变卖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3-016),根据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2022)琼 96 执 949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3 年 6 月 21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南省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名下持有海航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 B 股 93355175 股及孳息(证券代码:420153,证券简称:海创 B3,
证券类别:普通股)。处置参考价:6000 万元,起拍价:6000 万元,保证金:1200 万元,增价幅度:30 万。
2、《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18
“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支行
被执行人: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正信公证处(2020)呼正信证执字第 4 号、第 5 号执行证书,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广场支行与被执行人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其持有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B 股 93,355,175 股作为债务的质押担保。因债务未清偿,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海航旅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名下持有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B股 93,355,175 股及孳息。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本次司法拍卖、变卖的进展情况
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书,该拍卖已撤回,具体详见淘宝网相关拍卖信息。
三、本次司法拍卖、变卖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司法拍卖、变卖事项系股东自身法律纠纷导致,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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