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对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长城”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1164号)。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注册会计师保留意见的详细情况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应收账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神州长城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8,348.99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6,711.30万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其他应收款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神
州长城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4,013.13 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26,359.34万元。
我们未能就上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金额进行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二)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神州长城参与的 PPP 项目投资款账面余额 62,746.04 万元,除会昌县人
民医院整体搬迁 PPP 项目目前由政府接管仍继续进行外,其他项目均已撤场,处于与政府方进行清算过程中,目前无法推进清算进度,我们未能就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也无法确定调整金额。
3、如财务报表附注九、承诺及或有事项所述,神州长城对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工程)借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神州长城尚未对上述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且上述担保义务尚未履行完
毕。由于国际工程已于 2021 年 8 月处置,我们无法对国际工程履约能力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神州长城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神州长城2024年发生净亏损157,362.79万元,且于 2024年12月31日,神州长城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048,164.22万元,逾期贷款总额为286,125.55万元,逾期利息总额为597,496.65万元,发生流动性风险。截至审计报告日,神州长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除会昌县中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持续进展外,其他工程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神州长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努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认真研究对策,积极推进改善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尽早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问题。同时,董事会将进一步督促公司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努力消除审计报告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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