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达退债”即将到期及暂停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42,6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因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于2024年3月18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2024年5月24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作为鸿达兴业在退市板块的主办券商以及“鸿达退债”受托管理人,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就“鸿达退债”即将到期及暂停转让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鸿达退债”将于2025年12月16日到期,根据相关规定,退市可转债转股期结束前10个交易日暂停转让,“鸿达退债”将于2025年12月3日起暂停转让。因“鸿达退债”当前交易频次为每周五转让一次,“鸿达退债”剩余可转让日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1日及2025年11月28日;
2、“鸿达退债”在暂停转让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6日),“鸿达退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条件将“鸿达退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3、“鸿达退债”转股期结束后(即2025年12月16日后),“鸿达退债”持有人将无法依据约定条件将“鸿达退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鸿达退债”即将到期及暂停转让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股票的转让安排产生影响;
4、“鸿达退债”将于2025年12月16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鸿达退债”摘牌手续。公司目前可用货币资金余额无法覆盖“鸿达退债”剩余票面总金额。公司存在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进行兑付本息进而引起债务违约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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