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400207 证券简称:R 鸿达 1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债券代码:404003 债券简称:鸿达退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2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4 年 11 月 5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 2025 年 4
月 9 日作出的《裁决书》([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914 号),裁定支持申请人
所提出的四项仲裁请求(除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外),具体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人
民币 23,912,900 元及利息(以人民币 23,912,900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3%的标
准,自 2023 年 12 月 16 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542,462.50 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人民币 24,775.25 元。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430,000元。
(四)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 231,642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鉴于本案仲
裁费已由申请人全额预缴并相冲抵,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本案仲裁费人 民币 231,642 元。
上述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毕。
公告编号:2025-015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主办券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4 年 7 月 16 日,“鸿达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表
决通过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对“鸿达退债”追加担保及对“鸿达退债”制定合 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向发行人采取法律行动 的议案》等议案。此后,申请人陆续收到债券持有人的授权手续,委托申请人 代表债券持有人行使有关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要求债券发行人兑付债券本 息、承担违约责任的各项权利。
因被申请人至今未能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案涉可转债券本金及利息,故申请 人接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 根据“鸿达退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鸿达退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本案仲裁程 序。
2025 年 2 月 18 日,案件在国际商会大厦 5 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开庭室开庭审理。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公告编号:2025-015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付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金 23,912,900 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以 23,912,900 元为基数,按照
年利率 3%的标准,自 2023 年 12 月 16 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付清之日止,
暂计算至 2024 年 9 月 16 日的利息金额为 549,996.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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