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400283 证券简称:高鸿 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司
付景林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长、总经
理
丁明锋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曹秉蛟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高鸿鼎
恒董事、南京庆亚法定代表
人
段茂忠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监事会主席
张新中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副总经理
刘红云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监事
侯玉成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监事
姚印杰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高鸿鼎
恒财务负责人
高岭 董监高 时任高鸿科技执行董事、总
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江庆 其他 曹秉蛟配偶,时任南京庆亚
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者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虚假记载和欺诈发行。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高鸿股份 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5 年至 2021 年,高鸿股份通过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上述虚假业务导致高鸿股份 2015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6.94 亿元、24.52 亿元、24.20 亿元、20.90 亿元、56.34 亿元、24.80 亿元、18.05
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6.93 亿元、24.49 亿元、24.18 亿元、20.87 亿元、56.12
亿元、24.68 亿元、17.96 亿元;分别虚增利润 67.36 万元、243.88 万元、242.24
万元、305.11 万元、2,190.52 万元、1,234.19 万元、894.46 万元。
(二) 高鸿股份通过组织开展 IT 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
和利润
2018 年和 2020 年,高鸿股份通过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 IT 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
务,导致高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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