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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3 18:16:27 股吧网页版
高鸿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3


证券代码:400283 证券简称:高鸿 3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1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付景林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长、总经


丁明锋 董监高 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曹秉蛟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高鸿鼎
恒董事、南京庆亚法定代表


段茂忠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监事会主席

张新中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副总经理

刘红云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监事

侯玉成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监事

姚印杰 董监高 时任高鸿股份董事、高鸿鼎
恒财务负责人

高岭 董监高 时任高鸿科技执行董事、总
经理及法定代表人

江庆 其他 曹秉蛟配偶,时任南京庆亚
的实际控制人和管理者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虚假记载和欺诈发行。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高鸿股份 2015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5 年至 2021 年,高鸿股份通过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上述虚假业务导致高鸿股份 2015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6.94 亿元、24.52 亿元、24.20 亿元、20.90 亿元、56.34 亿元、24.80 亿元、18.05
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6.93 亿元、24.49 亿元、24.18 亿元、20.87 亿元、56.12
亿元、24.68 亿元、17.96 亿元;分别虚增利润 67.36 万元、243.88 万元、242.24
万元、305.11 万元、2,190.52 万元、1,234.19 万元、894.46 万元。

(二) 高鸿股份通过组织开展 IT 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
和利润

2018 年和 2020 年,高鸿股份通过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 IT 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
务,导致高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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