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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17:46:30 股吧网页版
锦州港A3: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400280/420280 证券简称:锦州港A3/锦州港B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2 月 26 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锦州中院”)裁定受
理债权人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或“公司”)重整申请,
并于同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披露的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申请的公告》《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007)。

为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保障有关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实现锦州港的资产及营运价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锦州港于 1986 年开工建设,1990 年 10 月正式通航,1993 年 2 月成立,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700719686672T,法定代表人为丁金辉,注册资本为200,229.15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 1号。

锦州港作为中国纬度最高的国际商港,是距辽宁西部、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中西部、内蒙古东部、华北北部乃至蒙古国、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最便捷的进出海口,是“东北陆海新通道”的桥头堡,是连接东北与华北、华东的重要节点。锦州港集疏运体系完善、资质功能齐备,是以石油及制品、粮食、煤炭、金属矿石及集装箱装卸、仓储为主,内外贸结合的多功能、综合性港口。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旨在引入资质优良、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化解公司面临的债务风险,盘活港口资源,全面优化公司治理,提升运营效率,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报名条件

拟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投资人应支持维护区域安全,落实锦州港重大项目建设,能够按照重整目标要求切实维护债权人权益,积极服务并支持区域协同发展战略。

(二)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投资人近三年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资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质要求。
(五)投资人应当具备参与本次重整投资的资金实力和投资规模,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原则上,投资人最近一年经审计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200 亿元或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90 亿元。在锦州港所属行业具有优势地位或资源的,可适当放宽。

(六)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是具有港口运营、交通基础设施运营、物流行业经验者,或者其现有资产和业务能够与锦州港产生协同效应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作为联合体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其中至少有一家联合体成员应同时符合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招募条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应符合其他招募条件。

(八)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九)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实际情况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此外,管理人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也可接受报名。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4 月1日 18时(北京时间)前,
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5 份)通过邮寄(邮寄地址同报名地址)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前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 1 号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电子邮箱:jzg_tz@163.com

(3)联系人:刘女士

(4)联系电话:13009331046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1);

(2)投资承诺函(见附件 2);

(3)保密承诺函(见附件 3);

(4)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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