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400277 证券简称:R 恒立 1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1 月 21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
措施类别:其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 退市公司 本公司
有限公司
马伟进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吕友帮 董监高 时任董事、总裁
马立伯 董监高 时任董事
张华 董监高 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
总裁
王庆杰 董监高 时任副总裁
文亮 其他(直接责任人) 时任子公司副总经理
巫婷 董监高 时任董事
邓畅 董监高 时任董事
蒋哲虎 董监高 时任董事
李滔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王达 董监高 时任独立董事
管黎华 董监高 时任独立董事
柯玲玲 董监高 时任独立董事
王幸辉 董监高 时任独立董事
黄威 董监高 时任独立董事
黎晓淮 董监高 时任监事
陈洪 董监高 时任监事
刘敏 董监高 时任监事
杨艳 董监高 时任监事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根据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查明,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胜互通)为平台,协调供应商及客户,通过虚构交易开展无商业实质的乙二醇贸易业务(以
下简称贸易业务)。2020 年至 2023 上半年,公司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22705.71 万
元、18096.81 万元、13565.58 万元、5119.12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24%、52.27%、55.08%、47.77%;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22017.39 万元、17512.21 万元、13231.68 万元、4941.15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比例分
别为 77.53%、53.9%、55.45%、50.43%。上述行为导致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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