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400274 证券简称:人人乐 3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在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高隆盛”)以及上市公司持有的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配销”)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出售标的资产的行为简称“本次交易”)。该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通过西安市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西安高隆盛、西安配销及成都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100%股权。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发布后,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鉴于市场方面的原因,公司将交易方案调整为在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西安高隆盛和西安配销 100%股权。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23 日披露了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文化产业集团公开转让人人乐股份下属两家子公司 100%股权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为:同意文化产业
集团下属人人乐股份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持有的西安市人人乐商品
配销有限公司、西安高隆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转让价分别不低于评估值 27,909.00 万元、60,544.44 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了西安高隆盛、西安配销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截至当日,累计收到西安配销100%股权的受让方西安东和晨升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和晨升”)14,234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占转让西安配销股权合同总价款的51%;累计收到西安高隆盛100%股权的受让方陕西韩建信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韩建信诚”)30,878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占转让西安高隆盛股权合同总价款的51%。
截至2025年4月2日,公司累计收到西安配销100%股权的受让方东和晨升20,932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占转让西安配销股权合同总价款的75%;累计收到西安高隆盛100%股权的受让方韩建信诚45,409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占转让西安高隆盛股权合同总价款的75%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根据交易双方《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和晨升应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交易余款 6,977 万元,为此,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发出了《催
款函》,提醒贵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贵方应在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向
我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6,977.00 万元 。然而,截至本函发出之日,我方经核查账户,尚未收到贵方支付的上述款项。贵方该行为已构成逾期付款,违反了协议约定。我们理解,在商业活动中可能会遇到各种临时情况。因此,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我们先行致函提醒,希望贵方能够立即核实情况,并最迟于 2025 年 10月 15 日前将全部逾期款项支付至我方指定账户。”
(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西安配销100%股权的受让方东和晨升《关于股份转让款暂停支付的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贵我双方于2024年12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我司受让贵司持有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截至目前,我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已向贵司支付20,932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6,977万元应于2025年9月30日支付。
一 、现涉诉情况如下:
自2025年4月以来,我司收到西安雁塔区、西安莲湖区、成都锦江区、深 圳宝安区等地发来的执行裁定书及限期履行通知书,累计10次,涉及金额近 1,081.5万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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