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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0 21:07:53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北京
看看左江5的羁押公告联想到富润3的江有归等人的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不光是

看看左江5的羁押公告

联想到富润3的江有归等人的犯罪行为一定会受到刑事处罚,不光是罚款那么简单。

2026-01-21 11:38:28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北京西城分局的羁押令,中国证监会 也在西城区。

2026-01-21 11:43:16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江有归的罪行已经被仲裁认定,坑害了一个公司,坑害无数的股民,法律不会轻易放过他。

2026-01-22 16:03:57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是的,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时,实际控制人(实控人)承担刑事责任有明确的刑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款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述情形发生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这意味着,如果实控人是自然人,将直接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相应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此外,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也印证了这一点。例如,某上市公司因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等信息被证监会处罚,其实际控制人因组织、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不仅被处以高额罚款,还被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这通常与刑事责任的追究相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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