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2
证券代码:400264 证券简称:东方 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4 月 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相关《民事判决书》
((2025)京 74 民初 625 号、(2025)京 74 民初 626 号、(2025)京 74 民初 62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过去 12 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法人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宏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 FU 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关联法人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市元宝山陵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宝山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产发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8、 被告((2025)京 74 民初 627 号诉讼案件)
姓名或名称:张显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关联自然人
9、 被告((2025)京 74 民初 627 号诉讼案件)
姓名或名称:刘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1、(2025)京 74 民初 625 号诉讼案件的主要事实及理由
2021 年 12 月 2 日,原告作为贷款人(乙方)与借款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甲
方)签署了合同编号为公流贷字第 2100000122317 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 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皆含本日)。张宏伟、HE FU 公司分别与原告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东方股份、元宝山公司、东方产发公司分别与原告签署《保证合同》。
2022 年 11 月 28 日,借款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人原告、担保人张宏
伟、东方股份、HE FU 公司共同签订了编号为公借贷变字第 2100000122317 号《借款变更协议》(一),《借款合同》未结清贷款本金 3 亿元,到期日调整至 2023年 12 月 2 日。
2023 年 11 月 30 日,借款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人原告、担保人张宏
伟、东方股份、HE FU 公司共同签订了编号为公借贷变字第 2100000122317-1 号《借款变更协议》(二),《借款合同》未结清贷款本金 2.9 亿元,到期日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
2024 年 9 月 21 日,借款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人原告、担保人张宏伟、
HE FU 公司共同签订了编号为公借贷变字第 2100000122317-2 号《借款变更协议》
(三),《借款合同》未结清贷款本金 2.9 亿元,到期日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需分期归还,2025 年 3 月 20 日前归还本金不低
于 2000 万元。
《借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足额发放了贷款。但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能依照《借款变更协议》(三)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
关法律意见文书,结合客观情况,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也无法在 2025 年 3 月 20
日偿还分期本金,已构成严重违约。原告宣布《借款合同》、《借款变更协议》(一)、《借款变更协议》(二)、《借款变更协议》(三)项下的全部贷款立即到期,要求东方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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