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400264 证券简称:东方 3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推进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承
诺的履行,尽快化解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流
动性风险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东方集团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签署《债务重组协议》
(以下称《债务重组协议一》),由东方物业公司代公司偿还在民生银行的流动资
金贷款(以下简称“标的贷款”)本息,以抵偿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相应
债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东方物业公司已代公司偿还标的贷款本息共计 31,000.00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增加北京青龙湖盛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龙湖盛城”)作为保证人代公司偿还剩余标的贷款本息。截至目前,青龙湖盛城
已代公司偿还剩余标的贷款本息共计 37,729.29 万元。东方物业公司与青龙湖盛
城共计偿还标的贷款本息金额 68,729.29 万元,标的贷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青龙湖盛
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称《债务重组协议二》),同意青龙湖盛城代偿标
的贷款本息抵偿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相应债务。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一》
和《债务重组协议二》的约定,本次抵偿完毕后,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债
务余额为 38,275.46 万元。
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继续履行承诺,尽快完成剩余债务的风险
化解工作。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交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暨风险提示公告》,因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暂时趋紧,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提交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
为推进上述承诺的履行,尽快化解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风险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东方物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一》,由东方物业公司代公司偿还标的贷款本息,以抵偿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
司的相应债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截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东方物业公司已代公司偿还标的贷款本息共计 31,000.00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增加青龙湖盛城作为保证人代公司偿还剩余标的贷款本息。截至目前,青龙湖盛城已代公司偿还剩余标的贷款本息共计 37,729.29 万元。东方物业公司与青龙湖盛城共计偿还标的贷款本息金额 68,729.29 万元,标的贷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东方财务公司、青龙湖盛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二》,同意青龙湖盛城代偿标的贷款本息抵偿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相应债务。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一》和《债务重组协议二》的约定,在抵偿
完毕后,东方财务公司对公司子公司债务余额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还款之前的
106,278.98 万元下降至 38,275.46 万元。
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继续履行承诺,尽快完成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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