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400264 证券简称:R 东方 1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披露的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0 年至 2023 年,公司出于维持农
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6,546,638.75 元、4,865,498,090.36 元、6,392,497,794.98 元、824,804,130.07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 25.18%、32.04%、49.26%、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3,875,480,343.50 元、4,844,256,749.59 元、6,380,123,994.79元、823,740,728.14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 23.74%、29.57%、44.39%、11.45%。公司 2020 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在 2024 年 2 月公司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基础上,根据本次查明的
事实,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差错事项中尚未进行差错更正的部分,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
公告编号:2025-015
会计差错更正,追遡调整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项目。
三、会计差错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1、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影响科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更 正 前 金 营业收入 1,469,918.99 1,372,418.61 1,126,127.72 608,008.84
额(A) 营业成本 1,424,067.31 1,344,385.87 1,120,900.84 592,046.67
差 错 更 正 营业收入 328,709.00 366,306.14 480,223.38 82,374.07
金额(B) 营业成本 328,709.00 366,306.14 480,223.38 82,374.07
更 正 后 金 营业收入 1,141,209.99 1,006,112.47 645,904.34 525,634.77
额(A-B) 营业成本 1,095,358.31 978,079.73 640,677.46 509,672.60
(备注:以上数据如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2、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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