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公告编号:2025-017
股票代码:400263 股票简称:R 旭蓝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 75.27 亿元。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或“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7 月 31 日、8 月 14 日、8 月 28 日、9 月 11 日、9 月 27 日、10 月 18
日、10 月 31 日、11 月 14 日、11 月 28 日、12 月 12 日、12 月 26 日、2025 年 1
月 2 日、1 月 3 日、1 月 11 日、1 月 18 日、1 月 25 日、2 月 11 日、2 月 18 日、
2 月 25 日、3 月 4 日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3、2024-037、2024-042、2024-045、2024-054、2024-058、2024-060、2024-065、2024-068、2024-070、2024-071、2024-072、2024-076、2025-001、2025-003、2025-004、2025-006、2025-007、2025-008、2025-009、2025-010,前述均为公司此前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告)。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 、 7 月 30 日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网 站
(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25-003、2025-010)。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情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
占用东旭蓝天资金合计 77.96 亿元,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并就
公告编号:2025-017
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5015 号)。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 号)。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旭蓝天、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要求东旭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
二、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在持续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努力改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截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东旭集团已经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69 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75.27 亿元。
三、风险提示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分别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 号),深圳证监局、河北证监局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相关主体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上述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四、其他说明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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