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400256 证券简称:鹏都 5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太路 2588 号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共 2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65,480,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共 18 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3,12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公告编号:2025-0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1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665,454,5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股数 24,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弃权股数 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戴思佳、王泽润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37
四、备查文件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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