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公告编号:2025-078
证券代码:400255 证券简称:亚星 3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
政策,对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予以核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调整本次部分应收账款核销方案,现将主要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前后的内容
调整前: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单位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查核实,拟核
销部分长期挂账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 27 笔,金额共计 94,558,893.83 元,其中,应收账款
本金 91,899,376.4 元,利息 2,659,517.43 元。
核销原因:应收款项都已诉讼判决或诉讼调解,长期无法收回,客户无可执行财产,25 笔法院已下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程序,2 笔法院已下达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
调整后: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单位对应收款项进行了清查核实,拟核
公告编号:2025-078
销部分长期挂账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 26 笔,金额共计 91,899,376.4 元。
核销原因:应收款项都已诉讼判决或诉讼调解,长期无法收回,客户无可执行财产,24 笔取得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2 笔取得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等法律文件。
除了上述调整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后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及调整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调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调整部分应收账款核销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报请有权国资监管单位审批,待获得正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批复意见调整执行核销方案。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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