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祈愿:愿正义不迟到,愿股民见曙光——致东旭光电事件相关方的一封公开信》
一、新年伊始,寄望新生
2026年的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普照大地。值此万象更新之际,我们谨以最诚挚的心意,向伟大的祖国致以崇高敬意——愿山河锦绣,国泰民安,繁荣昌盛!
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们亦将目光投向资本市场的一隅——东旭光电。这个曾寄托无数投资者希望的名字,如今却成为数十万家庭心中难以言说的痛。我们深知,一个健康的市场,必然容不下“赢了官司却输掉血汗钱”的荒诞;一个负责任的企业,理应在风雨后重拾初心。
故借此新年契机,我们以笔为旗,发出三重呼吁:愿监管之剑高悬,斩断拖延与敷衍;愿企业之责归位,重铸信任与价值;愿赔付之光速至,温暖万千股民心。
二、三十万份煎熬:数据背后的民生之重
东旭光电事件,绝非冰冷的资本游戏。其背后,是近三十万个真实家庭的生计与希望。
- 群体画像触目惊心:据不完全统计,受害股民中,60岁以上长者占比超35%,不乏以养老金投资、指望“安稳收息”的退休教师、工人;另有近四成为工薪阶层,其中不乏抵押房产、借贷跟投的“孤注一掷”者。
- 损失规模远超个案:以平均持股成本3.2元/股、涉案流通股超80亿股计,总蒸发市值逾250亿元。若以户均损失8万元估算,相当于抹去了一个中部县城全年的GDP总量。
- 维权之路荆棘密布:自2023年立案至今,超85%的受访股民表示“身心俱疲”——有人因焦虑诱发心脑血管疾病,有人为节省开支每日仅食两餐,更有家庭因投资失败陷入“妻离子散”的绝境。
这些数字背后,是活生生的人间疾苦。当“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写入国策,当“保护中小投资者”成为共识,东旭光电案,理应成为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
三、三问相关方:责任岂能“悬空”?
1. 问监管:雷霆手段何时至?
“国九条”明确提出“健全退市环节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然实践中,“先行赔付”仍多停留在政策宣导层面。
- 制度落地需“加速度”:建议借鉴“康美药业”模式,由投保机构牵头设立专项赔偿基金,简化索赔流程,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垫付”。
- 惩戒力度应“超预期”:对恶意财务造假、掏空上市公司的实控人,除顶格行政处罚外,更需推动“刑民衔接”——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追究刑责,并探索“追缴个人财产优先赔付”机制。
2. 问企业:社会责任安在哉?
东旭光电若想重生,必须直面“三原罪”:
- 信披违规:连续五年虚增利润超200亿元,堪称A股“造假之王”;
- 资金占用:实控人通过关联交易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逾百亿,将上市公司视为“提款机”;
- 忽悠式重组:多次发布“石墨烯产业化”“高端装备突破”等利好消息拉抬股价,掩护大股东减持套现。
我们呼吁:企业当以“刮骨疗毒”之勇,剥离不良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并将“赔偿股民”置于债务清偿序列首位——须知,唯有取信于民,方有涅槃重生之机。
3. 问中介:看门人岂能装睡?
- 审计机构之殇:连续多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数百亿资金流向异常竟“视而不见”;
- 券商保荐之失:在再融资项目中“只荐不保”,对募资用途监管形同虚设。
我们主张:严格落实“看门人”连带赔偿责任,推动“集体诉讼”常态化,让失职中介“疼到骨子里”。
四、五点建议:让“国九条”照进现实
1. 建立“快赔通道”:由证监会牵头,联合司法部门设立“证券纠纷特别程序”,实现“立案-调解-赔付”一站式服务,将平均索赔周期从36个月压缩至6个月内。
2. 创新赔付方式:探索“现金+股权”组合方案——除现金赔偿外,可将实控人违规减持股份按一定比例划转至赔偿基金,未来企业盈利后以分红形式反哺股民。
3. 强化预罚单威慑:在行政处罚落地前,先行冻结相关责任方资产,防止“金蝉脱壳”。
4. 激活股东代位权:允许投保机构代表上市公司向实控人追偿,追回资金专项用于赔偿。
5. 构建“黑名单”制度:将严重失信主体及其关联方逐出资本市场,实施“终身禁入”。
五、尾声:愿新年之光,驱散资本阴霾
“资本市场是为人民服务的”,这不应是一句空话。当东方的旭日再次升起,我们期待:
- 监管者的案头,少一份“正在研究”的推诿,多一份“马上就办”的担当;
- 企业家的心中,少一点“割韭菜”的侥幸,多一点“反哺民”的敬畏;
- 三十万股民的脸上,不再是“状告无门”的泪,而是“沉冤得雪”的笑。
新的一年,愿正义不再“迟到”,愿每一份投资都能被善待,愿资本市场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普通人的梦想!
谨以此文,致敬所有坚守者。
春天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注:本文数据综合自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东旭光电公告、第三方维权平台统计及田野调查,为保护隐私,涉及个案均作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