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400246 证券简称:新纶 5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
退市公司 退市公司
公司
执行法院:隆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4)宁民终 1423 号(2024)宁 0423 民初 681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案号:(2024)宁 0423 执 90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4 月 27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审判决如下:
一、被告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
公告编号:2025-034
渝粤工程劳务承包有限公司工程款 141,335 元及利息(利息以 141,335 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即2024年5月29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渝粤工程劳务承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563 元,由被告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50 元,由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会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2.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宁 04 民终
1423 号;
3. 《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宁 0423 民初 681
公告编号:2025-034
号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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