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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3 22:24:02 发布于 广东

$R汇车1(SZ400245)$  

关于请求投服中心介入R汇车1(400245)资金核查及投资者维权的申请

 

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联合维权股东姓名/联络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号]  持仓股数:[XXX股]

联合股东情况:本次联合维权股东共[XX]名,合计持有R汇车1(400245)股份[XXX]万股,均已提供持仓证明(详见附件),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联络人提交本申请。

 

一、申请背景

 

R汇车1(400245,原广汇汽车)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中,13亿资金存在用途披露不清晰、实际使用与约定不符、专户被冻结、项目多次延期等问题,且转股价持续下修至0.1元,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彻查资金去向、追责相关责任方、挽回投资者损失,特申请贵中心介入维权。

 

二、核心诉求(请贵中心履行职能推进以下事项)

 

1. 向R汇车1发送股东质询函,要求公司完整披露13亿可转债资金具体流向,说明转股价下修至0.1元的决策依据及程序合规性;

2. 行使股东知情权,委托专业机构对13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重点核查关联方资金占用、资产转移等问题;

3. 若查实资金挪用、违规占用等情形,代表全体中小股东发起股东代位诉讼,起诉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及实际控制人孙广信,追偿损失并冻结相关资产;

4. 督促公司暂停不合理转股行为,要求转股价下修需经中小股东单独表决,杜绝股权进一步稀释;

5. 以股东身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违规董监高,选举新管理层,规范公司治理,为后续整改及重新上市奠定基础;

6. 监督公司推进13亿资金相关问题整改,明确资金归还、项目落地及对中小股东的赔偿方案。

 

三、13亿可转债资金核心问题及证据(附对应附件)

 

(一)资金原定用途与实际使用脱节,补流资金未按期归还

 

1. 原定用途:13亿为可转债募集资金一部分,计划用于门店升级、信息化建设、二手车网点搭建及偿还有息负债(附件1: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用途专项公告);

2. 异常情况:2023年9月公司将不超13.55亿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12个月,截至2025年底未全部归还,且未披露具体补流资金去向(附件2:补流公告、审批文件、财报);

3. 核查需求:需查13亿补流资金明细,是否流入关联方账户,未归还原因及是否存在挪用,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资金安全存重大风险

 

1. 核心事实:公司因金融借款纠纷,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冻结,未完整披露冻结金额、涉诉方及与控股股东债务的关联性(附件3:专户冻结裁定书、公司披露公告);

2. 核查需求:需查冻结资金占13亿比例,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资金规避冻结,公司解封及资金保全方案,披露是否及时完整。

 

(三)原定项目多次延期,疑似资金未实际投入

 

1. 核心事实:门店升级、二手车网点、信息化建设三大项目多次延期,预计2026年8月才达预定状态,未说明延期与13亿资金使用的关联(附件4:历次项目延期公告、进度披露文件);

2. 核查需求:需查13亿对应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是否存在项目停滞/缩水、虚假立项套取资金,合作方是否为关联方及定价公允性。

 

(四)合规性存疑,疑似存在资金占用与利益输送

 

1. 核心事实: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未披露关联交易线索,董监高对资金异常未履行监管责任,转股价下修未充分保障中小股东权益(附件5:关联方持股公告、历次转股价下修文件);

2. 核查需求:需查控股股东是否通过非经营性往来占用13亿资金,公司内部风控是否失效,董监高是否需承担违规责任。

 

四、申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94条: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为受损害投资者提起代表人诉讼或提供维权服务;

2.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贵中心可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

3.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支持贵中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集中表决权推进维权。

 

五、附件清单

 

1.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完整版)+13亿资金用途专项披露公告

2.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公告、金额/期限/审批文件

3. 募集资金专户冻结裁定书、公司相关披露文件

4. 项目历次延期公告、延期原因及进度披露材料

5. 公司近3年财报+最新季报、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6.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持股、关联交易公告(含未披露线索)

7. 历次转股价下修公告、决策流程及中小股东表决材料

8. 全体联合股东持仓证明(券商盖章)、联合维权声明

9. 申请人及联络人身份、联系方式证明文件

 

申请人(联络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联合股东签字(附页):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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