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400245 证券简称:R 汇车 1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转债代码:404004 转债简称:汇车退债 公告编号:2025-12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申报收购意愿的第十二次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汇车退债”(以下
简称“本次收购”)。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
中长期处置意向的议案》。本次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汇车退债”持有人收购部分债券及“汇车退债”中长期处置意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106)(以下简称“《收购债券公告》”)。
2、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
持有人可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00 至 12 月 4 日下午 15:00,通过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
“线上申报”)方式,就是否接受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未完成确权登
记的债券持有人或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意愿的债
券持有人,可在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通过
证券公司、托管人线下申报意愿。通过线下方式申报意愿的具体实施安排详
见公司于全国股转系统网站披露的《关于“汇车退债”线下参与本次收购意
愿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以下简称“《线下申报公告》”)。3、本次收购的“汇车退债”需符合本次《收购债券公告》中收购方案所确定的
各项条件。
4、截至权益登记日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券持有人需依据公司发布的《关于“汇
车退债”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收购意愿的通知》,及时参
与线上申报,以保障自身在本次收购中的权益。为协助债券持有人顺利完成
本次意愿申报,各证券公司、托管人将主动联系债券持有人,就线上申报意
愿所涉用户注册、身份认证、意愿申报等全流程操作提供指导,若因债券持
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形,致使各证券公司、托管人未能实际与债券持有人
取得联系的,请债券持有人及时联系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托管人。
5、对于未能在权益登记日前完成确权工作的债券持有人或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
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意愿的债券持有人,若希望参与本次收购的,可
在 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以下简称
“线下意愿申报时间”)向发行人及时进行意愿申报,以保障自身在本次收
购中的权益。各证券公司、托管人也将向该类债券持有人征集意愿。如债券
持有人对流程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其债券托管的证券公司、托管人咨询相关
情况。
6、关于本次收购线上申报的相关事宜,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股转
系统发布《关于“汇车退债”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申报收购意
愿的通知》。关于本次收购线下申报的相关事宜,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发布《关于“汇车退债”线下参与本次收购意愿申报的公
告》,现对本次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的相关事项予以提示。
一、本次申报收购意愿的事项
持有“汇车退债”的持有人就是否参与本次收购向公司申报意愿,即是否接受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收购“汇车退债”持有人持有的符合条件的“汇车退债”进行意愿申报。
本次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债券公告》。
二、本次申报收购意愿的基本安排
(一)参与收购意愿申报的主体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债
券持有人可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通过线上申报方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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