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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21:48:19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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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9:47:14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ST 广物 公告编号:2025-07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现就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的
规定,公司因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24〕121 号),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二、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相关规定进行了逐项自查。截至公告日,公司确认不存在触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第 9.8.8 条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04 号),已满 12 个月。

(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资产、
2022 年度、2023 年第一季度、2023 年半年度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进行了追溯调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审核报告。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和附注》、《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764 号)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 1-03131 号)。至此,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追溯重述并审议完毕。

(三)公司投资者索赔事项及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投资者索赔事项相关的诉讼立案材料,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条件,公司在《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未对投资者索赔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如后续发生相关诉讼案件,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计提预计负债。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9.8.8 条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已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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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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