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400242 证券简称:巴安 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以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4)鲁 0902 行初 186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诉讼事项法院已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肖贤举以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号:(2024)黔 0201 民初 5404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二、(2024)鲁 0902 行初 186 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2024)鲁 0902 行初 186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受理案号:(2025)鲁 09 行终 147 号,具体如下:
(一)受理机构: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当事人
公告编号:2025-061
上诉人一: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人二:泰安市巴安汶河湿地生态园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泰安市人民政府
被上诉人二: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上诉请求
泰山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一审案件审理程序违法。请求依法撤销(2024)
鲁 0902 行初 186 号行政判决,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
(四)诉讼事实与理由的主要内容
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审理程序违法,案件一审应 当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2024)黔 0201 民初 5404 号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2024)黔 0201 民
初 5404 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肖贤举撤诉。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 1 起,涉及金额 117.15
万元,具体如下:
立案金额 案件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 收到时间
(万元) 状态
云南旭 宜良巴安水务有限公
(2025)云 建设工程
昱建筑 司、宜良县住房和城乡
1 0125 民初 3802 施工合同 2025/8/19 117.15 一审中
工程有 建设局、上海巴安水务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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