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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3 17:46:00 股吧网页版
洪涛3:关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03


公告编号:2026-035

证券代码:400241 证券简称:洪涛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2026 年 7 月 28 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公开了(2026)粤 03 破 304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2026 年 6 月 18 日,本院裁定受理曹刚、郑崇勤、魏文杰、邓艳婷、宋耐敏、
毛建兵、金俊学、楚杰、李师聪、张健豪对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周大福金融中心 65 楼、深圳南山区高发西路 28 号
方大城 T3 栋 21 层;联系人:李宏丰;联系电话:18675863509、1736674177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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