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主持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公司可设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第七条 非董事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议。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解聘总经理或总经理因故辞职离任前,董事会可对其任期内经营状况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条 总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总经理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推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七)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洽谈事务。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
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 总经理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总经理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章 总经理权限
第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等工作,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授权及经理办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