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400232 证券简称:左江 5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2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4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退市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某国家单位客户
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至 2022 年期间,原告与被告签订研制生产合同 50 余份,原告均
公告编号:2025-047
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了全部研制生产产品,且通过被告验收入库,被告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合同货款。原告多次催促未果,且连续两年未在审计询 证函上盖章确认,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直接造成 原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责令退 市。给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截至目前,被告总计共欠合同款本金 181,736,555.10 元未支付。
原告就此巨大损失保留另行追索的权力,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起 诉讼,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额拖欠本金 181,736,555.1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每笔迟延付款额为基数,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 倍,
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暂计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总额为
30,883,726.07 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本金与违约金合计为 212,620,281.17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先后组织了两次诉前调解,均因对方不同意调解而 致诉前调解结束。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对公司经营现金流 造成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公告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公告事项导致公司资金链濒 临断裂,影响员工工资发放,公司面临大规模裁员的风险,对公司财务方面情 况造成严重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起诉客户为国家单位,公司根据特殊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 免披露起诉对象的具体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起诉状
受理案件通知书。
北京左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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