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400231 证券简称:保力新 5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号)同意,公司向包括公司实际控 制人高保清女士在内的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4,508,670股,发行价格为 1.73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9.1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各项其他 发行费用 17,400,951.5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2,599,047.53元。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以更名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 已于2022年4月22日将249,999,999.10 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16,036,500.00 元(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5,128,773.58元)后的余额233,963,499.10元汇入公 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余发行费用由公司从募集账户支付。上述募集资金已由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04号)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已投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 年末余
入 直接投入募集 暂时补充流动 其他 入净额 额
资金项目 资金
13,036.63 3,692.55 3,979.20 2,972.62 284.75 0.09
注:“其他”指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保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2,972.62 万元(含 利息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保力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保力新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分别在富邦华一银行西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 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
公司与华源证券(原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邦华一银行西安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高新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华源证 券(原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邦华一银行西安分行 21000021830013448 325.0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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